1、瀝青混合料拌和——鄭州瀝青路面施工
集料按瀝青混合料的生產要求正常烘干,集料加熱溫度180-195℃;基質瀝青加熱溫度:參考瀝青粘溫曲線確定;烘干后的集料進行二次篩分計量然后添加礦粉再加入預定用量的瀝青正常濕拌35-45s;瀝青混合料拌和溫度170-185℃;出料溫度為165~170℃。
2、運輸、攤鋪、壓實——鄭州瀝青路面施工
(1)運輸、攤鋪、碾壓、開放交通與SBS改性瀝青混合料一樣,將拌和好的瀝青混合料用自卸車(最好不小于20T)運輸到攤鋪現場,注意運輸時的溫度保溫,以防止瀝青混合料溫度在壓實前過度降低;
(2)攤鋪溫度為:160℃-170℃,攤鋪系數一般為1.15,攤鋪速度一般為2-3m/min;
(3)攤鋪后可以緊跟攤鋪機碾壓,初壓溫度:160-170℃;復壓溫度150-160℃;終壓溫度:不低于120℃;
(4)壓實時,壓路機可以緊跟攤鋪機,采用“緊跟、慢壓、高頻、低幅”;
(5)注意壓實冷卻后開放交通(開放通車溫度不高于50℃)。
3、拌和樓配合比檢驗:——鄭州瀝青路面施工
生產配合比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更改。冷料配合比必須每天根據石料含水量進行調整。如果出現嚴重的溢料、等料現象,必須重新取樣進行比配合比設計。拌好的瀝青混合料應跟蹤抽檢級配、油石比等指標,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生產配合比。
4、拌和質量目測:——鄭州瀝青路面施工
混合料拌和的均勻性隨時進行檢查,瀝青混合料以無花白石子、無瀝青團塊、烏黑發亮,如果出現花白石子,應停機分析原因予以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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